一、男子持刀刺死妻子和妻姐后自杀未遂
2022年7月13日16时许,康乐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7岁,康乐县人)在康乐县城某商场内与正在购物的妻子田某某某(女,26岁,康乐县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劝离。后该马在商场门口处持刀将妻子田某某某和妻姐田某某(女,30岁,康乐县人)戳伤,田某某某、田某某二人经康乐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先后死亡。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作案后自杀未遂,已被我局抓获并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故意杀人判多久
故意杀人的判刑规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判决结果,因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同而会有所不同。但是会根据上述条文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一)多次聚众斗殴的;\n(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n(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n(四)持械聚众斗殴的。\n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