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一男子持刀行凶刺死妻子
据媒体爆料称:2021年7月21日晚,广东潮州发生了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一名男子当街持刀行凶捅刺妻子,嫌疑人作案之后逃离了现场,案发后,警方及医护人员迅速到场处置,遗憾的是,被捅刺的女子已不幸身亡。
7月22日,警方发布了相关的通报,据悉:51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因感情纠纷,持刀行凶刺死44岁的妻子陈某珍,目前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至于具体的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形下故意杀人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点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嫁祸他人、杀人强奸、侮辱尸体、毁尸灭迹甚至是放火烧楼等恶劣情节或者杀人众多等严重情节,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较轻的情形:
1、正当防卫,遇到不法侵害而采取防卫措施但力度过大造成防卫过当,致人死亡。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对方的行为引起社会公愤无法忍受,为了维护社会正义而杀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被害人生无可恋,又对自己下不了手,请求他人杀自己。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迫于社会现实,无奈之下只能溺婴。
三、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全文9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