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刺死妻子和妻姐后自杀未遂
时间:2023-06-23 21:42:11 32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2022年7月13日16时许,康乐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27岁,康乐县人)在康乐县城某商场内与正在购物的妻子田某某某(女,26岁,康乐县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劝离。后该马在商场门口处持刀将妻子田某某某和妻姐田某某(女,30岁,康乐县人)戳伤,田某某某、田某某二人经康乐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先后死亡。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作案后自杀未遂,已被我局抓获并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一、女孩被7名未成年人围殴扇耳光,殴打他人如何处理

四川马边,一段一名未成年人被欺凌的视频热传,视频中一女孩被围在角落里,遭多人辱骂打耳光,被打得流鼻血。

经初查,涉事人员史者某某(未成年)因前期与丁某某(未成年)发生矛盾,史者某某等7名未成年人于7月15日下午,采取辱骂、打耳光等方式对丁某某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丁某某未报警。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二、海南临高故意伤害案2人死亡,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海南省临高县公安局官方微博5月24日消息,24日16时30分许,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两人死亡。其中,男死者刘某今年54岁,女死者今年62岁。临高警方接警后,迅速调派警力赶往现场处置,当场抓获6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数额要依据(1)事故责任大小;(2)受害人的户口性质;(3)是否还有扶养人以及当地具体经济状况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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