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离婚赔偿数额是需要根据以下的情节来确定的: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补偿
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况有:
1.婚姻一方有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有什么条件
离婚时获得经济赔偿的条件有: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
3.另一方没有过错。
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文6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