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我市税务部门获悉,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从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将从本月起免征印花税。
应纳个税所得这样计算
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员介绍,为了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市自2001年1月1月起,已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李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1年。李某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按照规定,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规定费用为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因此,李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根据《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市税务部门举例介绍,以前省会个人出租、承租的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原按0.1%征收印花税。例如:李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1年。合同规定李某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应征收的印花税为18000×0.1%=18元。新政策实行后,就可以省去这18元印花税了。
按4%征收房产税
对《通知》中规定的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的条例,税务工作人员解释说,我市原个人出租住房营业税是按3%征收,根据《市地税关于委托市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服务办公室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营业税起征点为1000元。例如:李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1年。李某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李某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具体计算方式为:李某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超过1000元,李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应纳税额=1500×3%=45(元);全年应纳税额=45×12=540(元)。新政策实行后,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月应纳税额=1500×3%÷2=22.5(元);全年应纳税额=22.5×12=270(元),全年少缴纳营业税270元。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了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据省会税务专家分析,《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的出台,表明了国家试图通过减税让利政策来调节住房租赁市场的利润水平,希望借此刺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发展,调节现有住房结构的目的。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