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工伤案件中的三个关键要素
确定工伤案件中的三个关键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是围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工作原因三要素规定的;工作时间还可扩展到前后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可扩展到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途中,工作原因还包括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等。
二、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赔付标准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生活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n(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n(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n(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n(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n(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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