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在夫妻间存在吗
时间:2023-05-03 11:31:47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隐私权在夫妻间存在吗

夫妻之间也是存在隐私权的,现在法律中并没有明文列举哪些算是隐私,只要你不愿意被人家知道的都算是你的隐私。所以夫妻间各自的隐私权也是独立存在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二、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同样由于精神损害的无形性与不可量度性,不同个体的精神损害千差万别,各不相同,因此,我国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并未采取固定的、统一的计算方法,而是采取酌定赔偿的方式,由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根据个案具体情形予以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了判断赔偿数额的因素,包括: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在此需要总结的是我国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侵权行为侵犯的权利范围。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的权利客体范围是人身权和特殊条件下的财产权。

2、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所谓“无过错无责任”,即一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条件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3、损害结果。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之一就是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后果一定要是“严重的”。

4、因果关系。这要求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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