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可以直接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一、遗嘱无效的情节有哪些
遗嘱无效的情节有: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含义,被胁迫或者欺骗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没有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继承人死亡但不能通知的,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房产遗嘱纠纷怎么向法院起诉
房产遗嘱纠纷由继承房地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房地产继承诉讼管辖权确定为房地产所在地,即由继承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多人,部分继承人为原告,部分继承人为被告参与诉讼。起诉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向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医疗死亡证明;
2、向死者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继承人需提供公证认证;
4、继承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遗嘱继承。
继承人对房地产转让无异议的,可以形成调解书,不能就房地产继承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