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都应当按照法院的裁决执行,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但是要带走的话需要经抚养放同意才可以带走,更不可以抢。如果抢走孩子的话对方到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会按照规定终止探视权。也就是说以后连探视孩子的权利都没有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切勿冲动对双方和孩子造成伤害。
争抢孩子抚养权女子拿玻璃杯砸伤前夫
6月2日下午,合川区公安局合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被砸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民警了解,纠纷的双方小强与小丽是一对离异夫妻。当日,两人来到茶楼商讨2岁儿子的抚养权问题。谈判中,两人都争着要抚养儿子,并发生争吵。我要到法院起诉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还要你拿抚养费。小强当场说道。听到这些话,激动的小丽顺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一下子打在了小强的左耳,当时小强左耳流血不止,并报了警。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始终不愿向对方低头。你们毕竟曾是夫妻,还有一个孩子,感情破裂了也不要变成仇人。在民警的再三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小丽赔偿2000元医疗费,小强也表示暂时不再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孩子大了再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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