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抢孩子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了,父母双方应该和平的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不是通过抢孩子,藏匿孩子的方式来达到争取抚养权的目的。抢孩子这种行为会给孩子的身心都造成伤害。将孩子强行从一方父母身边带走,使得孩子长期无法与父母中的一方在一起生活,得不到父爱。
情妇抢走老总换来六年徒刑
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姚传锐在双规期间,竟买通保安联络他在深圳的情妇和亲信,导演了一场20多人的营救行动。昨天,姚传锐的情妇刘倩被海淀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他策划和参与劫夺的人员,被以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
法院查明,去年10月,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姚传锐被通知到北京开会,同年11月1日,姚传锐涉嫌经济犯罪,被总公司关在本市海淀区翠微路21号的齐鲁情宾馆内实行双规。其间,姚传锐买通了负责看守他的一名保安李某,收之为义子,承诺给其钱买车等,让他帮着与外面联系,谋划着抢自己出去。
接到消息后,今年1月27日,姚传锐的侄子姚伟借助一张假身份证住进了齐鲁情宾馆踩点,其间两人偶然在走廊擦肩而过时,姚传锐给他留下一句话抢,要快。
姚伟回到深圳后,根据姚传锐找人递出来的字条上的指示,和刘倩等人商量了4套营救方案。一是由看管保安将姚传锐放出来,外面有车接应;二是姚传锐所在的房间后面是一所学校,可以从学校进入,拆掉窗户救出姚传锐;三是花上几万元买迷药,迷倒所有的看管人员后将姚传锐带出;四是冒充送饭的服务员,进屋救人。今年2月27日,戴宏等20多人趁服务员给姚传锐送饭之机,强行进入看守他的地点,让姚传锐趁乱脱逃,但随后即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倩等21人对姚实施抢夺,致使该单位对姚传锐的审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予惩处。刘倩、姚伟、戴宏进行策划,姚伟、戴宏、熊忠、夏元志进一步纠集多人,属于首要分子。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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