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存在很大风险。
一、与卖家签署协议,约定拿到资格后再过户
如果双方能够正常履约,这种交易方式在理论上是不存在问题的。但由于没有完成真正的过户,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会毁约。在过户前,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房主,而不是购房者,即使购房者已经实际居住了。即使购房者和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也只能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购房者赔偿损失,无法要求过户房屋。
部分人可能想通过公证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公证实际上也只能证明买卖关系,并不能以公证书来要求房产过户,或者以公证书说明房产已经过户。公证书的效力实际上是小于房产证的。
二、暂时过户在亲朋名下
这种方式相对第一种更安全一点,但往往缺乏书面的协议,考验的是双方的信任。由于代持的房产价值很大,不排除发生纠纷的可能。
“找人代买房”的形式看似新鲜,实则跟买车租别人车牌一样。这种绕开政策的购房方式对购房者并不可取,毕竟房子写的是别人的名字,虽然钱是你掏的,但产权不归你,房子升值,容易导致毁约;房产所有人如果出现资产被查封,即使你是实际出资人,也难保房子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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