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素材,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两个:一是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是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以下两条:
1.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如果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中 关 于 面 积 误 差 的 处 理 原 则 是 什 么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根据面积误差比来处理。对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而对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房屋面积纠纷。
购房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房屋面积纠纷,遵循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应根据面积误差比来处理。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而在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房屋面积纠纷。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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