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能用来干啥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和商用两大类。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合同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二)《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一)两者本质差别是处分权,即最终所有权从理论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二)租赁合同是非所有权合同。
(三)标的物不完全相同。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