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永远在上面吗
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一直会在名单上面的,是可以进行消除的。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成了债务义务,法院将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从名单上消除。没有履行的,不会消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结案了,名单一般依当事人申请,受理申请后3-5个工作日可以删除。欠债还钱,只要失信人履行债务后,当事人便可以申请将其失信名单删除。
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
1.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高价的出行方式。
2.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场所进行高消费。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自己在经营生意,非单位员工的话,不得租赁高档场所用于办公。
4.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或以高档标准装修房屋,
5.有经营生意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
6.债务人本人及其家属不得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7.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8.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够购买保险理财类的产品。
9.不能够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三、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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