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同时招摇撞骗的诈骗行为
如下应对同时招摇撞骗的诈骗行为:诈骗同时招摇撞骗的,如果招摇撞骗数额达到或超过诈骗罪起点数额时,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招摇撞骗数额没有达到诈骗罪起点数额时,则按招摇撞骗的规定处罚。
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诈骗罪可以利用任何诈骗手段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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