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行为对象首先是人。如果没有对人的侵害,也就谈不上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害。应当注意的是,从理论上讲招摇撞骗行为对象亦不能排除法人。从司法实践中来看,行为人侵害的目标更多的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法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招摇撞骗行为冒充僧人算吗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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