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0日,被告张某在广州闹市天河城附近劫杀了画家李某。昨日,广州中院判处其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保保称其是因饥饿才劫杀李晨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
逃窜多地在渔船上被抓
现年24岁的张某只有小学文化,父母是河南省新蔡县的农民。2008年,他到广州找工作,无固定职业。去年4月起,他失业了,一直找不到工作,积蓄也逐渐花光。与此同时,他开始租住在广州岑村的出租屋,月租250元。每个月的10日,是他交租的日子。房东说,7月10日他上门收租,张某不在家。
正是这一天,张某劫杀了李某。当日,他冒雨携款潜逃到东莞,后去了南京,辗转上海、山东。2011年9月3日,山东省荣成市民警根据情报在荣成市港湾街道办事处明鑫码头鲁寿渔0177号渔船将其抓获。
被告用带子勒死李晨
今年3月5日,张某劫杀李某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10日下午,张某携带黑色挎包一个,内有水果刀、胶带、锁匙及冰纯水饮料一瓶等物,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百货商场附近伺机抢劫。当晚9时45分许,李某驾驶奥迪牌小轿车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购物。
当晚10时25分许,李某从天河城百货商场出来,张某尾随其后,趁李某回到小轿车整理副驾驶位的物品之际,冲进小轿车内压倒李某威胁其交出财物,遭到李某的反抗,张某遂用水果刀和小轿车的CD光盘刺伤李某的面部,双方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手中的刀脱落,被告人张某又用其携带的挎包带子紧勒李某的颈部,致李某死亡。张某抢走被害人李某口袋中的现金人民币约7000元后,逃离现场。
被告携水果刀伺机抢劫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经查,张某准备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伺机抢劫,预谋明显,不属临时起意,故该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辩护人还提出张某是因饥饿、失业而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请求对张某从轻处罚的意见据理不足,法院亦不予采纳。(记者练情情通讯员马伟峰、罗伟雄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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