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头市濠江分厅(网址:http://hjsp.st.gov.cn/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木材运输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木材运输证核发的管理办法》第七条运输以下木材申办木材运输证,林业主管部门应到现场勘验或核实有关情况:
(一)属农村居民采伐(挖)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的木材,木材运输证核发单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内容进行勘验并制作《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挖)实地勘验记录》;
(二)木材运输至终点后需转运的,木材运输证核发单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并制作《木材存放现场核实记录》。
现场勘验或核实由林业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一般在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需时间不包括在办理时限内。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木材运输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汕头市濠江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农林水务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5.监督检查配合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关于木材运输证核发的管理办法》第七条运输以下木材申办木材运输证,林业主管部门应到现场勘验或核实有关情况:
(一)属农村居民采伐(挖)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的木材,木材运输证核发单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内容进行勘验并制作《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挖)实地勘验记录》;
(二)木材运输至终点后需转运的,木材运输证核发单位应根据当事人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并制作《木材存放现场核实记录》。
现场勘验或核实由林业股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负责,一般在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需时间不包括在办理时限内。
6.办理流程图
本行政许可的窗口办理流程图见图1。
特殊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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