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日期:09-11-09
在为黑社会辩护中语出惊人,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成为重庆打黑中的话题人物。
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赵长青认为,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而周立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重庆打黑运动化扩大化。这些言论立刻遭到对打黑一片赞扬的公众和网民的批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被称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在这场舆论漩涡中裹挟不清的,是重庆打黑中的律师立场和理性力量。
赵长青出山
10月26日上午9点半,重庆,广受关注的红顶商人黎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5岁的赵长青站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这让很多圈内人感到吃惊。
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
已退休多年,不缺名也不缺钱的赵长青重新出山,让坊间充满了猜测。
其实我并不愿意参与这件事。11月6日,赵长青对记者说,他和黎强并无交情,也未打过交道,只是在他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时,黎强的父亲是学校食堂的职工。当黎强的弟弟托人找到他时,他起初拒绝了,直到案子开庭的前十天,才决定接手。在查阅了检察院递送的资料,并和黎强短暂的两次会面之后,他站在了为黎强辩护的法庭上。
案子一共审理了六天。黎强案涉案人员多达31人,而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仅举证就用了三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点多。听完检方的举证,他认为这个案子办得还是很不错的,证据也很细致,对黎强的9项指控,绝大部分他都认可。唯一的分歧,出现在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中国的刑法里,第一次出现黑社会的字眼,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赵长青是此次修订的参与者。
当时考虑到中国已有黑社会的苗头,但不那么典型,还没像意大利的黑手党一样成为对抗政府的组织,因此加了性质两个字。赵长青说。此后,最高检和全国人大又先后出台了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司法解释,俗称四条特征,即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进行违法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称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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