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北京知名律师将为文强辩护”的新闻受到了网友强烈关注,该名杨姓律师不仅遭到了人肉搜索,更被多名网友攻击为“无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等。不仅杨律师,接手重庆涉黑案的多名律师几乎都遭到了类似口水。在网友一片谩骂之声中,有律师质疑道:“坏人就不能享有辩护权吗?”
律师为黑社会辩护网上遭骂
也许杨律师自己都想不到,刚刚接手“文强案”,他十年前在最高检察院工作的经历就被网友“曝光”,网络上批评、谩骂的跟帖如潮而至。据新浪网统计,仅仅1天,就有76482条相关评论。“律师无良知,社会在堕落。关键时刻律师以成功帮助坏人钻了法律空子而自豪。”南京网友如此评价;“估计这个律师和他们(文强等人)一伙,该死!”……甚至更多的网友对杨律师本人做出攻击、威胁。
其中,仅有很少一部分网友发出了理智的声音:社会需要公正,法官一天没判,他(文强)都是没罪的,这才体现法治精神。类似言论不到全部评论的一成。
刑案律师
好人坏人都有平等辩护权
昨天记者致电杨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杨律师最近不接受任何采访。而此前一直从事刑案辩护的钱列阳、许兰亭和张燕生等京城知名律师均表示,律师不是坏人的同党,好人坏人都有平等的辩护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说的‘人人’,既包括好人也包括坏人。”钱列阳表示,辩护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之所以被误解,因为不少公众混淆了坏人和罪人的观念。“被剥夺自由的犯罪嫌疑人无法亲自调查取证,他只能依靠律师,这也是程序正义的要求。”
“大家还是不了解律师这个职业。”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张燕生对律师遭骂深有感触,“律师不是在为黑社会的‘黑’或者贪腐官员的‘贪腐’辩护,律师是通过辩护监督司法机关。国家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更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人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兰亭认为,保护人权、无罪推定两大法律经典观念没有在公众中普及,造成公众形成“道德的正义”,这种“正义”往往具有盲目、冲动和反理性特征。许兰亭举例说,媒体刚报道某某被公安机关抓了,公众自然就“宣判”其有罪,甚至心里盘算出这个人该判几年,这种舆论导向甚至影响了司法机关,在实际司法中甚至出现了“你辩护你的,我宣判我的”现象。只有大力倡导保护人权、无罪推定等法律理念,才能改变我国公众“道德审判”的习惯;司法审判也应当尊重事实,证据只服从于法律,不要为民意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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