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刘德章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叶双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委员:钟安平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李德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清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毓寰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知瑞省建设厅副厅长
檀云坤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文加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青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丛林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庭锵省交通厅副厅长
黄家铭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子维省水利厅副厅长
卢士钢省公安厅副厅长
朱国平省监察厅副厅长
施祖美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潘崇奎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继梅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徐桂春省粮食局副局长
叶南斗省环保局巡视员
黄建成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颖杰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为坤南昌铁路局副局长
张猛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积忠省供销社副主任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钟安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德仁等同志担任。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并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市、县机构改革的部署,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的职能,同时承担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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