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被视为具备延期交付房屋的合法条件:即出现了免除责任的事由。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利同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共同商定关于延期交付房屋的免责事项及相应责任承担的条款和边界;其次,当出现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时,如果开发商能够及时向购房者进行通知并说明情况,那么也可以延期交付房屋;最后,若购房者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在前或者主观臆测开发商可能违约,但是开发商仍然按照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此时同样可以延期交付房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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