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还车业务:
1、使用公共自行车IC卡租还车:
在各个售卡服务点办理公共自行车IC卡,在各服务点的锁桩上刷卡租还车。
2、租用对象
14周岁(含)以上至7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
3、骑行范围:
呼和浩特市城区
二、租还车操作:
1、租车
需将IC卡放置于锁桩的左侧刷卡区,刷卡后语音随即提示“请稍后”—“请取车”,并在30秒内将车取出。车辆下架后,可听到语音提示“租车成功”,即可取走IC卡。
注意:租车人须在30秒内将车取出,取车时可稍用力拔出,否则将会自动上锁。锁住后,再次刷卡会出现“该卡已租车”,即自行车IC卡即出现异常,租车人需在机柜上选择3键,做异常处理即可。
2、还车
将公共自行车稍用力推入锁桩,以确保自行车车头部位的芯片与锁桩正常接触,当锁桩右侧绿灯闪烁并伴有语音提示“请刷卡”,租车人需在30秒之内刷卡,此时将IC卡放置在左侧刷卡区,语音提示“请稍后”,随即提示“还车成功,消费**元”,右侧显示区显示IC卡内余额。还车后应检查所还车辆是否被锁好。
注意:语音提示请刷卡后,租车人需在30秒之内刷卡,否则自行车将会自动上锁,自行车IC卡出现异常,再次刷卡会出现“该卡已租车”,租车人需在机柜上选择3键,做出异常处理。
三、公共自行车服务时间:
夏季(5.1-10.1)6:00-22:00
冬季(10.1-5.1)6:30-21:00
四、收费标准:
一个小时内免费;超过一小时,每小时收费一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
五、租车注意事项:
1、租用期间丢失公共自行车
租用期间发生车辆丢失的,丢车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凭租车IC卡,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前往呼和浩特市公共自行车售卡服务点申请报失,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租车中丢失公共自行车IC卡
在租车过程中如丢失IC卡,丢车者应及时将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归还至有服务人员值守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件至IC卡售卡服务点办理卡挂失。
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共自行车公司将不承担卡内资费或租车保证金的损失责任。
3、退卡办理
租车者可在IC卡综合业务网点的营业时间内,随时前往办理租用合同解除业务,合同解除后退还210元租车诚信保证金。办理时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以及在还车状态的IC卡。
4、租车时如卡内余额不足20元,不能租车。
5、每张具有租用公共自行车功能的IC卡,只能同时租用一辆公共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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