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劳动关系仲裁书可以去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吗
在劳动者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诉求并成功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其方可根据规定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环节。
在确认了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这一前提下,劳动者若因在工作场所和履行职责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而希望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对与其所属的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则必须首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解决这一问题。
只有在仲裁委员会针对此类劳动关系纠纷作出裁决并且该裁决文书在双方当事人均已收到的情况下,且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皆未提出任何形式的民事诉讼,此时,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方得以正式生效并成为申请工伤认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周六上班吗
通常状况下,除非有特殊的预先安排,鉴定机构均实行双休制度,其工作日程和休息时间遵循国家机关单位设定的标准力求同步。
若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不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鉴定评估,则务必事先与鉴定所取得联系,征得双方认同后方可进行预约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n(一)故意犯罪;\n(二)醉酒或者吸毒;\n(三)自残或者自杀;\n(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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