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有争议的房屋是不能卖的,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法律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房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通常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某些房屋的买卖是要受到限制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买卖的双方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一般可以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能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二、房产抵押后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抵押后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
在不知情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下进行租赁,是属于善意第三人,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使房屋无法继续承租的,可以向合同相对人要求赔偿。
三、房产是否五年内不能交易
房产五年内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房屋的性质,如果是买卖的商品房,五年内也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如果房屋是经济适用房,还需要区分是经济适用房还是拆迁安置房,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五年后过户的,该协议无效;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五年内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5年后完成过户的,该协议是有效的,只是五年后才能完成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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