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纠纷的商铺还可以买卖吗若开发商所持有的商铺存在任何争议纠纷,皆不允许进行商业交易或转让。
关于不可转让之房产,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以下几种情况就是常见的禁止转让房产类型:
基于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的;
经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的;
受到政府部门决定性查封或者被严格限制房地产权益的;
以及产权存在重大争议或者尚未依法完成产权登记并取得相应权属证书的。
因此,倘若开发商所持有的商铺存在上述任一种争议或纠纷,它们都将归类为权属存在重大争议的房产,从而无法予以合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产权纠纷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房屋的产权纠纷主要有:
1、房屋产权交易存在限制,如房屋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房屋正在出租,此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没有房产证,这类房屋产权不明晰,购买后将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本律师在此提醒存在产权纠纷的房子具有较大风险,建议不要购买。
这类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晰,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存在纠纷的商铺还可以买卖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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