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提高
时间:2023-06-09 21:33:27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今年7月起,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标准将提高。据悉,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个人年缴费提高到178元、财政补助提高到460元。这是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在市长专线上透露的。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以上一个医保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测算的。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29元。而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0.7%。由此推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标准提高后,2007年1月—6月半年缴费为79元,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年缴费为178元。而财政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8%,2007年1月-6月半年补助203元,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年补助提高至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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