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否实缴出资和验资都已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条件。而出资证明书与股东名册等由公司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投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证明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证据。投资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关键在于股东会决议通过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一、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吗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
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二、实际出资人变更为股东怎么办
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只有经过超过半数的公司其余股东的认可、同意才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因此,只有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全文4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