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逮捕无疑是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拘留措施。这种强制性手段主要出现在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试图逃避调查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一旦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他们将被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并在此期间等待后续的司法程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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