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能把土地分出去吗
公司在分立过程,需要编制财产清单,土地属于财产的一部分,所以能把土地分出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未通知债权人如何处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分立过程中未通知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按照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由于土地也属于公司财产的一种,所以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如果公司在分立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会被给予罚款处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全文6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