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召开股东大会
时间:2023-04-13 15:22:39 1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股东大会的类型有哪些?

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2、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1)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有限公司:

A、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B、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2)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A、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B、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f、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3、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1)会前1:会议筹备

A、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B、会务组织;

C、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D、准备会议资料。

(2)会前2: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元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在计算会议通知的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不得对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3)会前3:会前检视

A、修正会议议题;

B、印发会议资料;

C、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D、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E、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4)会中:审议及决议

A、律师见证;

B、审议及表决;

C、会议记录及签字;

D、会议决议及签字。

(5)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A、出具法律意见书;

B、补正资料;

C、发文;

D、准备及披露;

全文88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东大会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召开股东大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召开股东大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