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项目由谁承担责任
工伤赔偿项目的责任承担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了保险费,那么工伤赔偿项目中的部分费用,如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其他的费用,如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有什么赔偿项目
1.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费用;
2.职工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
3.以及职工与单位解约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材料需要什么
1.《工伤认定书》或《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n(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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