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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