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不能理赔的范围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造成的损失、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的损失。
以下内容为车损险不能理赔的范围:
1.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辆被盗窃或丢失所造成的损失。
2.车上责任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乘客或司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由于车窗或挡风玻璃单独破碎而产生的损失。
4.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辆停驶期间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5.自燃损失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辆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而自然损毁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
6.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不计免赔险的损失。
7.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车载货物掉落造成的损失。
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造成的损失。
9.驾驶人违法驾驶等:保险公司不承担驾驶人违法驾驶造成的损失。
车损险不能理赔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车损险不能理赔的具体原因包括:
1. 未将机动车辆单独投保车损险的;
2. 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的;
3. 投保人将机动车辆同时投保了其他险种的。
因此,如果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或者将机动车辆同时投保了其他险种,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车损险的赔偿责任。这也是保险合同中明文规定的内容,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
车损险不能理赔的具体原因包括:未将机动车辆单独投保车损险的、投保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将机动车辆同时投保了其他险种的。投保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车损险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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