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效裁判不包括调解书吗
生效裁判包括调解书。因为调解书也是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在权限内制作的有效法律文书,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对案件事实所认可或者所做的让步不可以当作案件的事实引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啊》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
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
三、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可见,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应为最后一个当事人签收日期。对不需要制作成调解书的,记入笔录,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就是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需要制作调解书和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不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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