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辆撞到正在掉头的车辆,掉头车辆属于全责。如果车辆已经完成了掉头,就属于车辆的一个正常向前行驶行为了,发生的追尾事故,直行车辆应该承担其全部责任。所以上路行驶遇到路口会车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不要抢道,即便占有行车的主动权,如果是因为自身问题导致的事故发生,那么也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尾部是谁的责任
一、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尾部是谁的责任
1、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尾部是谁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
(2)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的,另一方无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5、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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