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1、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参加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5)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7)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8)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一、成都购房入户的条件是什么?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二、办理购房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1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一次性购房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7、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8、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知名品牌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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