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不受时效限制的。请求撤销婚姻,应当在一年内提出。
一、谁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二、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婚姻的
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3、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4、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5、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7、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8、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如何处理包办婚姻
包办婚姻的处理方式:如果属于无效婚姻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如果是可撤销婚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可撤销婚姻有被胁迫的婚姻和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进行隐瞒的情形。
全文8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