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的时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方由于胁迫而结婚的,那么该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需要从胁迫行为终止那天起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要从恢复人身自由起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怎么处理因胁迫结婚的
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胁迫离婚的法律后果
关于胁迫婚姻: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受胁迫而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二)可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关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的,可以请求撤销婚姻,在我国,可撤销婚姻包括: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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