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双方的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是具体的授权事项,而劳动合同是与劳动有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
3、合同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以完成委托为内容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以连续工作状态或以完成一项任务为内容;
4、报酬不同。代理合同的服务费一般是一次性获得的,而劳动合同的报酬则是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一、有效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资格合法;
2、合同内容合法;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种情形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有代理合同是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代理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缔约人各方就合同内容充分协商,是劳动合同所必不可少的事实因素。合同只有具备成立要件时,才能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客观存在,否则,劳动合同不能成立。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四)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
(五)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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