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以下两种设立方式:1、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2、募集设立。可以采用定向募集或者社会募集的形式。股份公司如何选择设立方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n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n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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