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押金与违约金之间的联系:押金是保证金,提前支付。违约金是因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须承担的责任,事后支付。押金与违约金的关系在于,如果押金提前支付,违约时可以直接将押金视为违约金。关于押金的法律性质,有人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建立了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抵销押金及其债权。
合同押金与违约金的联系
押金,就是保证金,是担保性质的。违约金,是因为违反了以前的承诺、义务而必须承担的责任。两者的联系和区别是,一方违约后,交付的押金可以部分转化为违约金,如果不足以弥补损害的,当事人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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