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式和普通商住房一致。所谓的“二类经济适用房”,其实是民间对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一类房子的统称。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上一般标明其房屋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3、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名称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
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4、两限房房本性质为经济适用房,俗称一类经济适用房。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1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较高300元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
1、请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咨询、领取《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表》。申请人填表并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申请人将需要提供的资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人员负责查验证件、资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单。
2、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和提出初审意见。城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提出初审意见的资料送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由发展中心进行复审。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将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料公示,公示10天后可等候通知参加选房。选好房后,办理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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