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是在试用期的提前三天,转正之后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解除不一定有补偿,具体如下:
1.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等。
4.因员工的过失,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无过失辞退,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非因工受伤或生病后,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6.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7.若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金额为2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还需要上班吗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期间不一定要上班。劳动仲裁期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被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者仍然要上班;如果劳动者不去上班的,按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处理;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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