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不少购房者节约成本的首选,然而,此举却屡遭房地产开放商的拒绝和刁难。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四部门于2018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对部分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中发现,开放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较为严重。”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进近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四部门联合发文维护公积金贷款政策,可以说十分及时且必要,有利于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购房权益。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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