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损折旧费该不该赔
车损折旧费不该赔。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目前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原因在于: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不利于减少纠纷。
二、车损鉴定步骤
车损鉴定步骤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
2.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三、发生交通事故正确处理方法
发生交通事故正确处理方法即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全文7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