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两年未申请认定,非工伤职工、近亲属原因导致不能申请认定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工伤超过了两年才进行处理,那么只能和单位协商解决。因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两年未报,已经过了认定工伤的期限,也超过了按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时效。工伤职工已经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所以只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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