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请求员工延长劳动时间以便进行调休工作时,企业需按规定向员工发放薪酬。
若未能安排相应的补休时间,企业则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少于原有工资额200%的薪资补偿。
若企业未能依法支付相应报酬,员工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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