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合同是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也应该以一个人的名字登记。在正常情况下,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添加姓名。即使取得了房产证,如果有银行贷款,在贷款还清之前(除非银行书面同意)也不能添加名称
当然,在添加名称之前,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屋所有权(例如,同意一人一半的房屋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为共同所有)。本协议有效。在符合加名条件后,双方可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加名手续。
办理房地产证需要这些步骤。加名:
1.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ge先办理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银行)
2.携带三张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首先,通知预检窗口您是来办理将配偶姓名添加到房产证上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查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完整,给您一个号码,然后前往相关部门编号为
3的vant窗口。房地产证加名费用为110元,具体如下:制作费80元,地籍图25元,粘贴费5元;贷款为纯公积金的,再支付100元;贷款为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需要额外支付200元。如果成功,您可以在20天后获得新的房产证。
4.可以为新的房产证设置密码,房产交易中心会告诉您初始密码,当贷款还没有到期,但房子还没有到期时,您可以自己更改初始密码。
购房合同已经签订,最好不要加名字。房产证下来后加名字会更容易。有很多律师知道,如果他们不签购房合同,不加名字该怎么办。有需要的人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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