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职员工于家中突发疾病不幸离世,请您务必了解到,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情形并不被视为工伤事故,公司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若在此之前,该名员工已开始在家远程办公,且调查确认其去世时正处于有效的工作时段和地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有理由将其视为工作中的意外事件,并据此判定为工伤。因此,公司应依法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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